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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新规双向夹击 化妆品行业或迎变革

2013年,在国内外行业新规的双重规范下,我国化妆品行业或将迎来一场变革。在外,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EC)No.1223/2009(化妆品GMP)将于2013年7月11日作为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国家法律正式实施;在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简称“国家药监局”)在2012年12月15日已经截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修订征求意见。这些规定都意味着中国化妆品行业出口或不出口,都到了必须升级的时候。 [详细]

标签: 化妆品 化妆品行业 新规 我国化妆品行业 2013.01.11

儿童化妆品新规下月实行

2013年1月10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颁布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将于下月即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指南》提出,儿童化妆品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详细]

标签: 儿童化妆品 化妆品新规 指南 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 2013.01.10

游客赴台湾医学美容出新规

2012年12月3日,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大陆游客赴台健检及医学美规定将放宽现有限制,以分阶段行政处分代替“停止一年从事医美”的规定。新规定将于近日内实施。 [详细]

标签: 台湾医学美容 台湾美容 美容新规 台湾医学 2012.12.03

江苏出台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新规

近几年,美容美发等行业经营者卷款蒸发之类的预付卡纠纷频发,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昨天,省消协、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出台《江苏省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式消费卡退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从4月1日起施行。 [详细]

标签: 美容美发行业 预付卡新规 江苏 保护消费者 《江苏省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式消费卡退卡办法》 2012.11.23

化妆品企业注意!进出口化妆品有新规!

国家质检局出新规:首次出口的化妆品报检时应当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口 研发试用化妆品,收货人须提供样品研发试用方案、处置管理措施、非销售的承诺书;首次进口的研发试用化妆品,还应提供合规定的声明,表明正常使用不会对人 体健康产生危害等。 [详细]

标签: 化妆品企业 进出口 化妆品新规 2012.09.05

新规实施近两个月,广州难觅儿童彩妆踪影

目前新规实施近两个月,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大型商场、超市和母婴专卖店发现,儿童化妆品基本上以护理类为主,彩妆踪影难觅。 [详细]

标签: 儿童彩妆 彩妆 化妆品 儿童 新规 2012.05.30

江苏省拟4月起施行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新规

近两年,美容美发等行业经营者卷款蒸发之类的预付卡纠纷频发,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天(3月12日),江苏省消协、江苏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出台《江苏省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式消费卡退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从4月1日起施行。 [详细]

标签: 美容美发 预付卡 新规 江苏 2012.03.13

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中草药”等词,违规企业表示毫不知情

11月12日,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了一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关于化妆品广告使用“中药”、“中草药”、“中药精华”等词语的审查要求》的提示文件。 [详细]

标签: 中药 化妆品广告 化妆品行业的新规 化妆品新规 2010.11.26

化妆品命名新规出台“满月”

自2月5日起《化妆品命名规定》出台,“纯中药配方”、“瘦脸洗面奶”等名称不能使用。近日记者走访发现,新规实施近一个月,但部分化妆品尚待“卸妆”。 [详细]

标签: 化妆品 化妆品命名 新规 2010.03.03

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化妆品命名规定

为了规范化妆品命名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命名规定明确了化妆品命名的原则、禁用内容等,与规定配套印发的命名指南列举了化妆品命名时的禁用语和可宣称用语。 [详细]

标签: 化妆品 化妆品命名 化妆品新规 消费者 201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