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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从未停止 谁来为公平就业保驾护航?

一女大学生去企业应聘文案岗位,企业称只要男性而将其拒绝,这算不算歧视?“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12日有了结果。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东方烹饪学校侵犯了女生郭晶的平等就业权,赔偿其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详细]

标签: 就业歧视 公平就业 就业 性别歧视 隐性歧视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