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成分须标中文 新规实施并不乐观
新规定实施后市场仍不守“规”消费者尚未知晓
新年再买化妆品,不用担心被“Melanin_block”、“NaPCA”等谜样成分名称给忽悠了。从2008年1月1日起,化妆品原料成分必须标注中文标准名称。新规定已经实施了几天,从记者走访调查的情况看,实施情况并不乐观。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收录了万余种化妆品原料的中文名称,并规定:生产企业标注化妆品成分时,凡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近两日,记者走访了本市几家知名商场的化妆品区,调查了包括迪奥、香奈儿、兰蔻、倩碧、资生堂、伊丽莎白雅顿在内的一些顶级进口化妆品品牌,结果发现没有一家化妆品按照规定注明原料成分的中文名。一家迪奥和香奈儿专柜的营业员称虽然他们的商品上没有中文标明,在盒内说明书上一直以来都有中文标明成分,但是他们又以化妆品的盒子不能打开为由拒绝拿出说明书。另外一些品牌的商品上也没有标明成分,专柜营业员对此有各种解释:“化妆品的成分都是保密的,怎么可能标出来呢?”“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我们的产品都是原装进口的,当然不可能有中文标识了。”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化妆品时也很少有人注意中文标注产品成分这个问题。在化妆品专柜附近,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位选购的顾客,她们也纷纷表示不知道这项新规定,就算留意一些英文词汇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一位陈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的SK-II事件让人记忆犹新,由此顶级化妆品也不是完全令人放心的,如果能用中文把产品的成分都标明出来的话,购买这么贵的东西也会觉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