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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成分中英文混杂 让人看不懂

2007.11.02 出处:中山日报 作者:黄海潮

化妆品成分中英文混杂 让人看不懂
 
    一些女性消费者在面对各种品牌化妆品时,可能会有自卑感觉:产品外包装上的成分标注有的是全英文,有的是中英文混杂。不过,今后可能不会再有这种感觉了,卫生部于日前发布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规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化妆品原料成分必须用标准中文名称标注。

    消费者看不懂成分而冒险购买

    近日,记者在走访商场、超市时发现,大堂里最显眼处多为摆放化妆品的柜台,说明商家都把化妆品当作商场利润主要增长点。可每当消费者走到化妆品柜台前,看到琳琅满目的产品时,心里总有点茫茫然,毕竟自己对化妆品的成分了解不多,只能听着促销小姐侃侃而谈。而促销小姐向消费者推荐某一种品牌化妆品时,其噱头大都是说该品牌含有某些让人似懂非懂的“科学成分”,比如“XX活性因子”、“XX素”等等,可一看化妆品的外包装说明,发现有的是全英文,有的虽有中文,但其中有多处是属于英文译音的汉字,如果向促销小姐询问,也答非所问。记者在多个商场看到,不仅是进口化妆品,在国产的化妆品上也经常能看到这种中英文混杂的标识。

    假日广场一位女白领说,消费者看不懂或不看产品成分标志,主要是因为化妆品的包装上要么是专业的英文术语,要么是中英文混杂的英文译音名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消费者只能按照那些使用过的朋友的推荐,或相信促销员的游说购买了。但是,化妆品是否适合自己的皮肤?只有使用之后才能知道,所以,每次购买化妆品都是一次冒险行为。

    明年起化妆品标注标准中文名称

    化妆品的成分名称混乱,也给市场监督管理带来麻烦。据卫生部官方网站介绍,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国化妆品原料命名的规范化,10月22日,卫生部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该《目录》共包括12072种原料中文名称,要求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全成分标识时,凡标识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从2008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在申报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时,如申报材料中涉及化妆品原料名称,凡属于目录中已有的成分,除原有要求外,还应提供《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假日广场那位女白领认为,该《目录》实施以后,将对消费者科学合理购买化妆品有较大帮助。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成分,特别是要弄清是否含香料、色素、防腐剂等成分,尽量避开那些易引起过敏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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