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首页 > 美业职场 > 行业新闻 > 正文

美容机构超50%销售额来自预付卡,新规卡其财路

2011.12.27 出处:中国经营报 作者:赵向阳 责任编辑:陈红

年关将至,商家将迎来销售旺季,各类促销活动此起彼伏。对于南京市美兰女子专业SPA馆店长王小姐来说,她也将迎来赚取销售提成的大好机会。

年关将至,商家将迎来销售旺季,各类促销活动此起彼伏。对于南京市美兰女子专业SPA馆店长王小姐来说,她也将迎来赚取销售提成的大好机会。

然而,今年年底,她的这一目标可能要落空了。因为王小姐往年赖以获得高额提成的“可充值会员卡”正是商务部近期将出台政策整顿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自12月23日起,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意见反馈阶段结束。在此之前,商务部在中国法制信息网和商务部官方网站刊登了该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意味着,我国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并且有管理细则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有望近期出台。“对于购物卡整顿,以往是‘听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管理办法》的推出说明国家对购物卡的整顿有了执行细则,从政策方面实现了‘落地’。”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零售业创业门槛被抬高

美兰女子专业SPA馆是一家高端美容会所,在南京有三家连锁店,主要经营女子SPA、减肥、美容、皮肤护理以及一些微创的整形美容项目。据王小姐介绍,自己所在的SPA馆一年销售额1000万元左右,基本上95%的销售额都是通过这种会员卡充值预付的方式完成的。身为店长,她平时每个月工资只有五六千元左右,年底的销售提成才是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我们单次消费的价格很高,起步价都在3000元以上,顾客通过会员卡充值消费可以享受很高的折扣,因此基本上她们会选择在会员卡预存金额来消费。”王小姐表示。

事实上,像王小姐所服务的这类商业服务型企业,对购物卡的依赖程度相当高,特别是健身机构、美容美发等行业。一位高端美容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美容机构预付卡销售占销售总额85%以上,针对会员进行购物卡的营销也是这类机构考核门店店长的主要指标。

除了锁定客户之外,购物卡带来的现金流对商业企业意义重大。“毫不夸张地说,购物卡的销售是很多民营企业的‘第一桶金’,是民营零售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一位零售业高管告诉记者。

大部分民营零售企业在创建初期,由于规模相对弱小,很难在银行贷到款,而发行购物卡可以提前融到资金来进行门店的扩张。“以一家百货店为例,单凭每年几百万的盈利很难支撑它的快速扩张。如果发行购物卡的话,一下子就能融资数千万乃至上亿元。这种筹资方式不仅没有成本,甚至每年还有利息收入。”上述高管表示。

然而,一旦《管理办法》的执行细则实现“落地”,就意味着将有众多创业型的零售连锁企业散失“第一桶金”,创业成功的门槛将随之被抬高。

企业面临“小金库”危机

自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以来,相关部门先后5次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发行购物卡。对于国家每次对购物卡的禁止,业内人士表示,“雷声大,雨点小”。直到今年5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国家对购物卡的整顿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浙江一家零售企业财务负责人张先生告诉本报记者,《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对零售企业影响颇大。第十八条规定:“对单位一次性购卡(充值)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充值)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发卡企业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得收取现金;同时应核对转出账户所有人和购卡人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并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对此,原正大集团董事长助理柏文喜表示,“很多企业设立‘小金库’,为了避税,他们以现金购买购物卡给员工发福利。由于购买购物卡可以开发票,他们会将这一笔支出按照费用纳入企业成本,从而减少企业纳税。但如果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就会留下交易记录,企业‘小金库’就会存在暴露的风险。”

根据记者对多家零售企业的调查,以超市、百货为主营业态的大型零售商由于本身现金流较为充裕、管理比较规范,出于对风险的防范,其购物卡销售占总体销售额大部分在10%左右,因此,购物卡新规对这类零售商虽有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物美集团副总裁许少川对记者表示,“以前购物卡规定比较模糊,缺乏详细的条例,企业难以执行。如今有了细则,企业照办就是了,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不过,对于一些中小型连锁机构,特别是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来说,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对其影响巨大。

首先,一些中小连锁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够规范,而发行购物卡在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交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等多项资料,这些由“草根”成长起来很多在备案预审阶段就不能过关。

其次,此类企业对预付卡的依赖度很高,超过50%以上的销售额来自预付卡。而《管理办法》规定,部分业态购物卡销售不能超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的50%。

另外,在购物卡管理方面,新规要求“发卡企业应通过预收资金存管、同业担保、信用保险等方式,确保预付资金安全、增强履约能力。”并且,“于每年1月31日前填写《非重点发卡企业业务报告表》,报送备案登记机关。”对企业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管理办法》出台后,以现在的运行模式,一些中小型的发卡机构将会打政策的‘擦边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新的办法可能依然很难监管到位,相关部门只能监管到规模以上的企业,大量的中小型发卡机构还是会游离在监管之外。

138job发布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138job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138job会及时作出删除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138job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138job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138job中国美容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