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美业职场 > 政策法规 > 正文

BEUC提议修改化妆品法规中纳米材料的定义

2012.09.03 出处:洗涤化妆品网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刘雯琪

近日,欧盟消费者组织(Beuc)发表提议,要求根据去年欧盟委员会修订的标准定义调整欧盟化妆品法规中术语“纳米材料”的定义。委员会希望在2013年法规针对纳米产品要求强制执行时能应用更新后的定义。

近日,欧盟消费者组织(Beuc)发表提议,要求根据去年欧盟委员会修订的标准定义调整欧盟化妆品法规中术语“纳米材料”的定义,委员会希望在2013年法规针对纳米产品要求强制执行时能应用更新后的定义。

Beuc表示化妆品纳米材料新定义需要考虑以下内容:

1、包括在纳米尺寸范围内的颗粒占0.15%以上的所有材料;

2、包括不用于生产但是实际在纳米范围内的副产品;

3、包括可溶性纳米颗粒和纳米材料,此材料具有独特设计用来承载可能释放到系统循环中的封装物质;

4、包括小于1nm的纳米颗粒,如富勒烯;

5、增加体积表面积比标准。

138job发布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138job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138job会及时作出删除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138job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138job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138job中国美容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