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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拟建化妆品监管业务六大平台

2013.02.25 出处:中国政府网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朱宁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力与水平,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力与水平,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围绕“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十二五”规划中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确定了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提出了加快信息化发展的保障措施、发展方向与技术路径。

根据《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强化顶层设计为统领,以统一标准规范为基础,以突出平台建设为核心,以加强信息利用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到“十二五”期末,建成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和国家、省两级数据中心,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建成覆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六大业务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推进阳光审批、动态监管与科学决策,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完善体制、健全机制,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健全体系、保障安全,深化应用、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同时明确了加强关键业务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快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信息化工作绩效考评等六项重点工作,并确定了具体时间进度要求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信息化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去年底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指出,以信息化手段有力助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指导意见》的发布,必将促进全系统更加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更加主动地迎接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更加自觉地把信息化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一盘棋,坚定一条心,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标准规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应用效能,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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