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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肥胖被“炒鱿鱼” 试问辞退补偿金有哪些?

2013.08.06 出处:138中国美容人才网 作者:卡卡 责任编辑:陈红

来自湖南的彭女士十年来找不到工作、频频遭老板辞退、被男友抛弃……这么倒霉,只因她的体重足足有139公斤。面对因肥胖被辞退的理由,那到底何种情况才能真正被辞退呢?

女子因太胖被“炒鱿鱼”上百次

彭小姐出生在湖南吉首市龙山县,在她的记忆中,自己小学三年级以后就没瘦过,当时家里并没有太多东西吃,一日三餐基本靠土豆填肚,但体重却逐渐比同龄人明显偏重。2002年,16岁初中毕业的她来广州打工,那时体重已达到了186斤。

“被辞退了大约有一百多次,理由都是说我太胖,怕身体吃不消,有些老板还怕我在上班时会发生意外。”彭小姐介绍,有一次招聘单位的保安说,“你胖得连门都进不去,怎么干活”。

哪些情况可能导致试用期内被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被辞退的员工应得到哪些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在下列情形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裁减人员。

经济补偿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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