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总是抱怨招不到销售人员,工资给低了不肯来,给高了又嫌业绩压力太大……感觉招聘就像是个无底洞。实际上,制定好销售人员的标准工资方案,方能留住TA的心。
总是听到身边很多HR抱怨销售人员难招:无责任底薪如果过低,应聘者不肯来;工资给高了,对方又嫌业绩压力太大,干一段时间就走人。更有一些销售精英由于工资不合理,带着整个销售团队集体跳槽到其他企业,让HR们心中充满苦闷。
的确,销售人员的薪酬关系到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应当得到企业的重视。那么该如何给销售人员如何制定标准的工资方案呢?可根据以下方法进行设计:
一、数字比例法
数字比例法是指将业务员的销售提成按规定的比例在个人、小团体、大团体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其中小团体与大团体的范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例如:小团体为办事处,大团体为销售大区;小团体为部门,大团体为分公司。数字比例法强调的是团队精神。
在确定个人、小团体、大团体之间比例时必须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的独立性和结构性,如果工作体现高独立性、低结构性,应多考虑个人价值,放大个人比例,如721比例。如果工作体现低独立性、高结构性,应多考虑团队合作所体现的价值,放大小团体与大团体的比例,如442比例、433比例。按计算方法不同,数字比例法分为:提成法、个人目标提成法、团队目标提成法。
(一)提成法:以个人的实际销售额作为提成基数计算提成额,再按规定的比例对提成额进行分配。
例如:某销售公司下设财务部:2人,办公室:2人,销售一部:甲、乙;销售二部:丙、丁,本月销售额:甲:20000元,乙30000元,丙:20000元,丁:10000元。提成比例10%,使用比例为5:3:2。
甲(个人直接利益):20000*10%*5/(5+2+3)=1000元
甲(部门分配利益):20000*10%*3/(5+3+2)/2=300元
甲(公司分配利益):20000*10%*2/(5+3+2)/8=50元
甲的直接利益=1000+300+50=1350元
乙(个人直接利益):30000*10%*5/(5+3+2)=1500元
乙(部门分配利益):30000*10%*3/(5+3+2)/2=450元
乙(公司分配利益):30000*10%*2/(5+3+2)/8=75元
乙的直接利益=1500+450+75=2025元
丙(个人直接利益):20000*10%*5/(5+2+3)=1000元
丙(部门分配利益):20000*10%*3/(5+3+2)/2=300元
丙(公司分配利益):20000*10%*2/(5+3+2)/8=50元
丙的直接利益=1000+300+50=1350元
丁(个人直接利益):10000*10%*5/(5+3+2)=500元
丁(部门分配利益):10000*10%*3/(5+3+2)/2=150元
丁(公司分配利益):10000*10%*2/(5+3+2)/8=25元
丁的直接利益=500+150+25=675元
乙、丙、丁转移给甲的利益:450+75+50+25=600元
甲、丙、丁转移给乙的利益:300+50+50+25=425元
甲、乙、丁转移给丙的利益:50+75+150+25=300元
甲、乙、丙转移给丁的利益:50+75+300+50=475元
甲的总利益=1350+600=1950元
乙的总利益=2025+425=2450元
丙的总利益=1350+300=1650元
丁的总利益=675+475=1150元
(二)个人目标提成法:根据个人能力及市场情况确定个人销售目标,以实际销售额扣除销售目标额为提成基数计算提成额,再按规定的比例对提成额进行分配。个人销售额达不到目标,不计提个人直接利益,但不影响其他人转移的利益。
(三)团队目标提成法:不影响个人直接利益的计提,在进行团体分配以团体实际销售额扣除销售目标额为提成基数计算提成额,再按规定的比例对提成额进行分配。团体销售额达不到目标,不计提团体直接利益,但不影响个人直接利益及其他人转移的利益。
数字法的优点:考虑了外部环境对员工完成目标的影响,避免员工在预测自己的任务无法完成时消极怠工,既尊重了个人价值又兼顾了团队利益,体现了内部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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