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2010化妆品注册新法规”研讨会
出处:中国美容人才网编辑部
作者:彭丽
[导读]第32届广州国际美博会11日圆满结束。3月11日上午10点30分“解读2010化妆品注册新法规”研讨会在设计与制造论坛区(9.2展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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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0化妆品注册新法规”研讨会
演讲者:广东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质量技术认证咨询中心(QTCCC)
一、2010化妆品注册新法规概况:
法规名称:《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
颁发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时间:2009年12月25日
实施时间:2010年04月01日
二、新法规对国产、进口化妆品的划分:
划分标准:生产企业跨境委托生产(含分装)化妆品的,其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内完成的按国产产品注册,在境外完成的按进口产品注册。
三、2010注册法规对注册资料的新要求:
1.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新增要求);
2.产品配方:全部成份名称及使用目的、有效物含量、复配物以复配形式申报并列明具体的比例;配方的文本档以及电子档;检验机构对配方进行确认;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新增要求);
5.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省药监局封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适用)或者由检验机构封样(进口产品适用)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