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首页 > 美业职场 > 标签

国家药监局简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有关事宜

为加强化妆品行政许可管理,进一步提高许可工作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原有申报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简化化妆品生产企业名称或地址(生产现场未改变)变更的有关事宜印发通知。 [详细]

标签: 药监局 化妆品生产企业 政策法规 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20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