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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的成功人才战略被误读了

2007.11.05 出处:南方都市报 作者:侯梅新

华为的成功人才战略被误读了
 
 
  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配合华为“辞职门”事件,引发媒体圈一股评论热潮。《21世纪经济报道》唐学鹏文章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改善了社会权利结构”,《南方周末》笑蜀文章把华为摆到了“资本强权”的道德审判席上。贵报开放专栏刊登羽良文章《新劳动合同法倒逼中国“经济社会”》属于为数不多的冷静声音,但仍然对新《劳动合同法》抱有厚望。甚至有人断言华为误读了新《劳动合同法》。

  上世纪90年代上半叶,华为在逐步蚕食进口、合资通讯制造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在人才市场上表现得更富侵略性。华为一改民企相对低薪的传统,用与外企相当甚至超越外企的工资水平在各国内名牌大学疯狂招聘,大有垄断电子类毕业生之势。几年之后华为就走出国门,与那些曾经主宰国内通信设备市场的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迄今为止,众多企业在炒作石油、煤炭、金属、上市、圈钱额度、经理人、政府关系……还很少电子行业之外的企业仿效华为去炒作大学生。

  光是靠招进优秀毕业生还不足以形成企业竞争力,否则中国政府将是全球最佳,世界上大概没有其他国家像中国考选公务员竞争那么激烈。华为对员工从基本技能培训到领导力、执行力的培养都有独到之处。一个经验丰富员工显然比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工作能力强得多,所以重视招聘的华为更重视维系在职员工的忠诚度。但是,像虚拟股份、以工号记资历等措施,也造成部分老员工滋生惰性丧失创新激情。适逢新《劳动合同法》推出,华为遂顺势而为,用人事震荡来刺激一下老员工。即使没有新《劳动合同法》,相信华为也会采取同类措施。华为的人才战略迄今为止非常成功,一般国内企业难以望其项背。当有人宣称华为误读新《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我相信他误读华为的几率更大一些。

  新《劳动合同法》确有改进,不过一些改变未必会收到预期效果。比如连续工作十年就自动转为“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那些早已习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间接雇用员工,以规避驻在国五花八门的劳动法约束的跨国公司来说,几乎免疫。就像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沃尔玛裁员,他们只要名义上换一间劳务派遣公司就行了。如果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对企业经营者约束太大,民营企业也会仿效外企,到时候劳务派遣将会蔚然成风。一个集团公司底下设几个劳务派遣公司或外设几个关联公司,轮流与员工签合同,即使三四十年工龄也能很轻易地拆成数段。小企业会麻烦一点,但是能有十年寿命的小企业比例不高。

  眼下最常见的劳务派遣公司出现在家政和家教行业。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看似保护劳工权益,实际上许多在中学毕业到结婚之间这段时间出来做保姆的农村姑娘,很可能嫌两年时间太长了,更别说那些出来兼职家教的在读学生了。

  不管新《劳动合同法》意图和条文如何完美,如果在合同执行上得不到司法系统高效支持,就不过是多了一篇美丽的空文,无助于改善劳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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