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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化妆品须用中文标明成分

2007.11.28 出处: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明年起化妆品须用中文标明成分 
 
    2007年3月11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进口商品的标志。张栋早报资料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化妆品必须按规定标注中文成分说明。这也意味着,补水因子、活肤成分……这些听起来让人一头雾水的名词都将淡出人们的视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转发了卫生部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该《目录》总共包含了12072种化妆品原料的标准中文名称。

    据了解,新规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范出台后,化妆品原料成分必须用标准中文名称标注。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全成分标示时,凡《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今后,市场上名目繁多的化妆品名称将被统一规范,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记者昨天在一家商场的化妆品区看到,不少价值不菲的进口名牌化妆品包装上的成分标注都是英文,只用一张很小的贴纸标注很简单的中文说明粘在包装上。而消费者对这种做法也已经接受,很多购买化妆品的女性都表示,这样的标志是“国际惯例”。

    而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将化妆品成分全部按化学名或标准中文名列出,产品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不少产品就是靠这些新名词、新概念才卖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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