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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化妆品保质期标准不同消费者购买需擦亮眼睛

2009.01.21 出处:中国美容时尚网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dan

朱小姐近日在商场花299元在商场柜台购买了一瓶精华液,拿回家一看,过期近1个多月了。

朱小姐介绍,前几天她在某商场买了一瓶35毫升的安娜苏精华液,原价550元,圣诞节让利售价299元。当晚,朱小姐准备拆开外包装时,无意中发现盒子的标签上写着“请在2008年11月30日之前使用”。

第二天,朱小姐带着未拆封的精华液前往该商场。营业员称,可以退货或者换一瓶新的,但不赔偿。

该商场产品部负责人宋小姐对记者说:按国内有关规定,进口化妆品的保质期和国外有所不同。“这个2年的差异我们一般不向消费者解释,过了国内的规定保质期就撤柜,与供应商更换新批次的商品。”宋小姐告诉记者,朱小姐所购的这瓶精华液可能是“漏网之鱼”,营业员一时疏忽将它卖给了顾客。“不过事实上并没有过期。”宋小姐坚称。

一名在淘宝网上销售化妆品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化妆品行业在产品保质期上有个“潜规则”,例如粉饼,国家规定保质期可能为3年,但在国外可以长达五六年。粉饼进口到国内,假如过了3年还没卖完,而本来明明可以保存5年不坏,白白扔掉岂不可惜?一些批发商就会在保质期上大做文章。在此,刘小姐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熟知化妆品批号的,可以自行推断真正的保质期;如果认知程度有限,还是购买最近日期生产的产品比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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