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首页 > 美业职场 > 行业新闻 > 正文

美容院员工工作5天不辞而别 起诉店主索要工资

2009.06.09 出处:半岛网-城市信报 作者:吴鲲 责任编辑:goodcoffee

6月8日,市民杨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称,自己是南京路上一家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有位员工就来美容院工作了5天便不辞而别了。但在半个月前,杨女士却收到了青岛市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原来这位员工就自己5天的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提起了诉讼。

工作五天回头投诉店主

“就来干了5天,第二天还旷工了。”杨女士是南京路上伯爵夫人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她介绍说,这位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前来讨要五天工资的人叫周某,她是店里老员工介绍进来的,因为之前她有在岛城其他美容院工作的经历,所以杨女士就让她“先试试看”。

“3月17日来的店里,3月23日就直接拿东西走人了,连个招呼都没打。”杨女士说起这件事情很气愤。杨女士称,周某在店里期间,还跟自己的员工发生过冲突,自己一气之下,还辞退了该员工。因为年龄关系,她也与其他员工一样,称周某为周大姐,可自己怎么也没想到,很信任的一位大姐,不但扰乱了店里的工作,还把自己投诉了。

“我当时跟周大姐说的很清楚,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月过后如果觉得合格,就跟她签正式劳动合同。”杨女士说,伯爵夫人美容院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之间,员工要接受关于美容产品、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这段时间工资是每天20元钱。“而且根据店内的规章制度,旷工一天是要扣罚三天工资的。”

半个月前,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拨通了杨女士的电话说,根据《劳动法》,应支付周大姐5天的工资。“我可以给她工资,但给了她我心里憋屈。”杨女士说,钱是小事,但本身美容这个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如果所有员工都像周大姐这样,甩手走人又回来投诉自己,可是很让人“吃不消”。

监察大队称依法行事

“根据《劳动法》,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是 760元一个月,不能低于这个工资标准。”青岛市劳动监察大队的案件处理员张女士受理的这次投诉。张女士解释说,根据单位提供的考勤记录,周某确实在伯爵夫人美容院工作了5天,根据《劳动法》所规定的标准,杨女士应支付的工资为174.71元。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接到投诉之后将进行立案,然后是单位提供证据材料的过程。”青岛市劳动监察大队一名姓徐的工作人员对于投诉过程做了详细地解答。

她说,他们不会只根据当事人的一面之词,也是要有证据材料的。

由于周某女士的电话一直没有接通,我们无法了解周某的苦衷。

“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还有劳动者本身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却在一年后投诉,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等等。”青岛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案件现在正在处理过程中,一个月之内将办理完成。

138job发布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138job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138job会及时作出删除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138job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138job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138job中国美容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