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美业职场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申请调整职业教育美发美容专业所属类别报告

2012.07.16 出处: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陈红

自2010年底受教育部委托,由中国美发美容协会牵头组建,成立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来,我会在美发美容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积极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与行业对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美发美容行业的内涵建设、可持续发展、行业提升作用也逐渐凸显。

三、从国外本专业教育现状的角度,经济发达国家以及台湾地区均将美发美容教育归为文化与艺术设计教育。日本,韩国都开设有美容与美发的学历教育,如日本好莱坞美容大学设有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该专业名称为美学,其课程设计分为六大系统(精神美、健康美、容姿美、服饰美、生活美、环境美),对应26个职业。韩国作为时尚与美容的领军国家,其美发美容也归为文化艺术设计类,并开设有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台湾有42所大专院校,很多都开设有大专、本科和研究所(即研究生)的美容学历教育,其专业名称大多为美容设计系、形象设计系等。在美国与欧洲国家,美发美容更是毋庸置疑的文化与艺术设计,无论从教育类别、收费还是从业人员的待遇,社会地位,都是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的艺术工作者,艺术家。日本美发美容从业者的地位相当于艺术家、明星和文化名人。英国的沙宣被公认为全球发型艺术大师,他所创造的几何造型修剪,使他成为世界设计艺术划时代的人物。目前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大多将美容美发相关专业纳入“文化艺术”或“设计艺术”专业类。目前高职教育的专业目录体系中,也明确在艺术设计大类下设置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育对美发美容专业的准确定位与分类,是社会对美发美容职业的普遍认同的前提与基础。

四、从文化与艺术设计学科发展的角度,形象设计的内涵与外沿不断扩大,已成为美化人们生活工作状态的一个母体学科。作为全球文化产业的主体元素,以人为参照系,艺术设计的对象有两大范畴:或者以人的生存环境为设计对象,或者以人本身为设计对象。形象设计直接以人本身为设计对象,具备了空间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数字虚拟设计的特质与与要求,更接近审美的本质。这在文化与艺术设计学界已经是被公认并达成的共识。美发、美容、美甲、化妆、配饰等等,就是直接以人本身为对象进行的美创造的活动。人是自然的人,更是社会的人,人的形象不但影响着整个的自然景观,还决定了企业形象、城市形象和城市形象,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因此,重视自我形象,无论对发型,化妆,还是美容,美甲,抑或服装,服饰,都是人们完善自我形象的求美行为,这些行为及所对应的技术与专业,也理应归结为文化与艺术设计的范畴。

2012年6月20日,在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召开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项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闫秀珍主任委员通报了一年来关于专业定位、所属类别、专业名称和方向等问题的调研、会议情况和收到的书面意见汇总,各位委员在充分讨论后,形成了统一意见; 6月29日,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官方网站、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官方微博和闫秀珍会长的微博发布了这一消息,广泛征集、听取意见,短短一周时间,有上千人转发和评论这一消息,同意并支持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修改建议,我会也从不同渠道收到了全国多个省市行业协会代表的赞同与支持。

综上所述,我会在广泛调研、认真听取全国从业人员、中高职教育专家与一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郑重建议:申请将中职教育中的美发美容专业归为“文化艺术类”,专业名称为“形象设计艺术”,专业方向包括:发型设计艺术,化妆设计艺术,美甲设计艺术,美容设计艺术,整体造型设计艺术。高职教育中艺术设计类下已开设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其专业方向与中职教育参照,对应设置。

全国美发美容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2年7月12日

138job发布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138job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138job会及时作出删除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138job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138job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138job中国美容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