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美业职场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化妆品包装上将不允许再出现虚名

2009.09.03 出处:新闻晨报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meiru

由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化妆品包装上必须严格标明产品的所有成分。今后,类似"美白导入因子”、"天然植物萃取成分”等虚名将不允许再出现在包装上。

由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化妆品包装上必须严格标明产品的所有成分。今后,类似"美白导入因子”、"天然植物萃取成分”等虚名将不允许再出现在包装上。

根据新规的规定,化妆品包装上应标注全部成分的名称,而成分表应以"成分”引导语引出,同时,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简体中文标注。对于进口化妆品,则必须在外包装的中文标签上标明成分。据了解,由于新规是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化妆品成分表的更换可延迟至明年6月17日执行,对于在此前生产的产品,则给予厂家消化库存的时间。

相关阅读 化妆品 包装 成分

138job发布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138job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138job会及时作出删除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138job所有。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138job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138job中国美容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