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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揭秘求职五大决定论

2012.07.17 出处:优米网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赖秋梅

其实求职信的作用是补充简历过于简单的缺点,但是据专家和资深HR的意见,真正认真审阅求职信的不多。所以求职信的制作应该以补充叙述的适应性为原则。

1、人才选拔的期限

通常从职位招聘开始到结束需要1-2个月的时间。

如果一个企业对一个职位招聘只需要公布1到5天,只能说明企业或者相关职位非常有号召力,公布期间会收到的简历足够选拔之用。或者这个企业初次发布的招聘广告职位描述等方面非常的专业和有效,并且招聘计划非常的完善和严格。

可是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不具备号召力,或者相关职位过于狭隘和专业,或者初次招聘做的不够专业和有效,或者没有非常完善和严格的招聘计划。对于这种情况,网上挂职1-2个月是非常正常的。

2、人才筛选的期限

通常经过人才的选拔之后,被招聘者仍然存在被解聘的可能(尤其是在试用期间),如果当初选拔的人才经过筛选之后仍不能满足企业需要,企业就需要再次到网上 重新发布招聘广告(简称网上挂职),所以会加长网上挂职的期限。另外,选拔和筛选通常不是前后进行,而是同步进行的,所以,选拔和筛选的过程通常决定了一 般企业的网上挂职期限。如果加上试用期的最长可能时间(6个月),网上挂职的最大期限可达8-12个月。

3、我认为一个企业的相关职位招聘的网上挂职期限控制在6个月之内还算是正常的。

我们因为工作和职位的特点,我们以前招聘渠道非常的单一,是以朋友推荐和熟人介绍的唯一招聘渠道。通过实践效果并不是非常的理想。所以我们增加了网上招聘的渠道。

网上招聘的经验所限,我们的招聘网上工作效率很低,为了提高效率,我们提出要求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即使这样我现在招聘的某个职位到目前为止已经 在网上挂职4个多月了。甚至有面试选拔中落选的应聘者还经常来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获得再次的面试机会,我诚实的向对方说明条件不符合。但是我猜对方可能会 认为我们的挂职时间说明我们有欺骗行为,还真是冤枉呀!

4、关于跑冤枉路的问题,我觉得找工作是需要成本的,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哪个工作不是从众多工作中挑选出来的呢?

5、现在的社会现实就是这样,就算我们可怜的在求职和失业当中,但是还是会有想方设法捞油水的骗子。我的经验是自己多一个心眼比任何法律规定或者主管部门的监管的作用都要大。

四、唯经验论

记得有个求职者跟我说,他在他的领域属于“资深”,有10年的工作经验,想要跳槽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后来他还没有找到新工作就辞职不干了。可是真正到了“社会上”,才发现工作很难找。

我们共同分析了一下,所谓“资深”到底应该包括什么?如下:

1、最起码5年以上的相关经验。

2、取得过瞩目的成绩。

3、掌握核心的技术。

4、在行业或专业领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

他恰恰缺少了最后一条,作为“资本深厚”的条件,他所具有的条件是欠缺的。令人高兴的是,他又回到原来的企业去上班了。不过他会重新调整自己的职业发展思路,提高自己在行业领域内的知名度是他2年之内的目标。

每个人的经验都是宝贵的,但是未必会获得想象中的认可。尤其是在一个企业积累多年的成就,不要轻易的放弃,或者说要谨慎的选择。

五、面试表现决定论

有求职者认为不能被录用是因为面试中某个问题的回答的不好。其实没有谁可以说在每次面试的过程中都能获得100分,这些包括任何时候你会遇到的所有竞争者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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