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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当心美容变毁容

2009.04.15 出处:中国质量报 作者:许巍 责任编辑:goodcoffee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白小莉法官提示,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留存证据;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官提示:三种诉讼手段保护自己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结合近年来所审理的美容纠纷案件中的几个典型案例,提醒女性应聘者,在选择美容院和美容方式时应慎重,认真审查相关资质,不要为盲目追求一时的美容效果和职场“加分”形象优势,而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一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在美容过程中,应具备保留相关证据的意识,以备纠纷发生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一:面部除皱麻醉致死

2007年1月1日,40多岁的中年妇女王某来到北京联帮医疗美容诊所(以下简称美容诊所)进行面部除皱术、隆下颌术。手术进行中需要进行静脉麻醉。对王某实施静脉麻醉的医师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以下简称朝阳医院)的麻醉科医师,术中使用的是从朝阳医院带来的静脉麻醉药物。手术后,王某出现了呼吸、心跳骤停的现象,因抢救无效,于1月13日死亡。事情发生后,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美容诊所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案件审理中发现,该美容诊所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并不包含开展静脉麻醉行为的诊疗科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容诊所的行为超出了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其行为与王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美容造成九级伤残

同样是除皱,另一个案件中的王女士比上一案件中的王某稍稍幸运一些,但结果依然让人非常同情。

王女士听朋友李某介绍说,她所在的广州森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盟公司)有从美国进口的纤维素酶4000皮肤缓释剂,能够让人在注射后立即年轻20岁以上。王女士觉得打针的危险性很小,并且知道很多人也都尝试过,于是就打算试一试。经联系,森盟公司的经理徐某在收了王女士的2万元美容费后,对王女士进行了注射手术。几天后,王女士发生了不良反应,首先是肠胃不适,其后面部和颈部多处出现了肿块。为此,王女士又进行了第二次面部注射手术,但面部症状仍持续恶化。2008年5月,王女士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她所注射的药物已经在面部、颈部的皮肤内形成了多达80多处的金属颗粒,医生说即使进行多次手术,也不能完全清除,并且会留有疤痕,也有可能引起其他病症。为此王女士患上了抑郁症,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王女士的面部情况和手续治疗预期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王女士的面、颈部异物沉着符合九级伤残,后期手术治疗费用需3万元左右。且森盟公司所注射的纤维素酶4000缓释剂的有关资料仅在网上查到类似上述的宣传性广告,而未能查到有关的医学资料。该物质不被人体吸收,反而受到皮肤组织的排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森盟公司应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支持了王女士要求森盟公司支付后续医疗费、给付伤残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并酌定了5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案例三:会员卡无会员待遇

2008年9月中旬,张某来到祁某个人经营的美容院,服务人员宣传称办理美容卡可以做各种美容项目。办卡的金额越高,所享受的折扣就越高,张某经过一番衡量,最终办理了5000元的美容卡,并在当天选择做了四项美容:漂眉、漂唇、胶原蛋白注射祛皱和溶脂注射减肥。事后,张某认为,祁某向其提供的美容服务均没有达到其以广告、挂图说明及口头形式所承诺的质量标准。漂眉没有仿真眉的美感,漂唇导致嘴唇起泡结痂,胶原蛋白注射除皱仅仅维持了一个月又恢复了原样,溶脂注射减肥也没有效果。因此认为祁某存在欺诈,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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