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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不再令人“雾里看花” 本月起须标明所有成分

2009.10.28 出处:汕头日报 作者:林馥盛 责任编辑:meiru

问问天天往脸上抹化妆品的女士们,“光学焕彩微粒”、“保湿因子”、“天然萃取物”、“植物精华”……究竟是什么?消费者不知道,想必生产厂家也明白不到哪儿去。

问问天天往脸上抹化妆品的女士们,“光学焕彩微粒”、“保湿因子”、“天然萃取物”、“植物精华”……究竟是什么?消费者不知道,想必生产厂家也明白不到哪儿去。

这种对化妆品“雾里看花”现象如今将一去不复返了。本月,国家出台新规,要求化妆品包装上必须标明所有成分,所标注的名称应该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同时,所标明的成分名称将按照国际标准标注,进口化妆品也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意味着类似“保湿因子”、“天然萃取物”等名称将不能出现。

产品广告噱头处处可见

近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市区百盛购物中心化妆品卖场和一些化妆品专营店,发现市面上销售的化妆品很少有明确标出其所含具体成分。

记者看到,某品牌新上市的一款护肤品的广告上标有“富含诺贝尔获奖成分富勒烯”的字样,但看起来只是该产品的广告噱头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标明成分。据了解,大部分化妆品的包装上都是“功能性”的陈述,如“有效抑制黑色素”、“缔造光滑均衡的健康肤质”等等,而有一些则是承诺式的如“本品经过防过敏测试”、“敏感肌肤适用”等,但产品本身所含成分是否真正达到其宣称的效果却不得而知。

在某化妆品专柜,记者就一标明“抗过敏”的乳液咨询导购小姐该款产品含有什么成分是防过敏的,导购小姐含糊其辞,回答说化妆品还是要自己试用之后才能知道是否适合,至于产品有何种成分她并不清楚。

走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以“美白保湿”为卖点的护肤品多不胜数,且价格大相径庭。从低价位的30多元到中高价位的300多元的产品比比皆是,究竟其价格与实际功效是否与其成分不同有关,则由于产品没有详细的成分标明而无法做出比较。

爱美人士为“新规”叫好

经过随机采访,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化妆品标明成分是应该且必要的,认为标明成分可以作为自己更理性更科学的选购化妆品的依据。而化妆品标明成分,也给有关部门在对产品进行检查时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价格是否合理提供依据,对以后化妆品市场的规范管理有积极的作用。

正在一家化妆品专营店里选购护肤品的一名女士说,平时买护肤品都是听导购小姐的推荐,经常花高价钱买了后却不大见效,有时还买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如果以后化妆品能标明详细成分,至少可以通过对比所含成分,在同类产品中选购价格实惠一些的,少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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