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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26日回应化妆品致癌风波,称危害尚需研究评估

2010.10.29 出处:南方周末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陈红

外企回应

据《每日经济新闻》19日的报道,各大外资化妆品企业对此事作出回应,均以“进口自欧美地区”来说明自家的产品没有问题。

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表示“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属全进口的,不存在含邻苯二甲酸酯成分”。

拥有迪奥、娇兰、纪梵希、凯卓等化妆品品牌的路威酩轩香水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称,“自2004年起,欧盟法令已全面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路威酩轩集团旗下所有化妆品品牌产品中不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科蒂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高端香水市场公关总监刘江霞则认为,“国内生产的产品可能性要更大一些,而非国外进口的产品。科蒂集团在中国销售的所有高端香水都是在欧美地区生产的,而这些地区是明令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和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的。”

对此,化妆品业资深专家冯建军认为,由于进口化妆品受检时参照的其实仍是中国现行的相关标准,并且许多外资品牌在中国有工厂或代加工工厂,所以并不能认为只要是进口产品就能保证对“致癌可能”免疫。

监管

而谈及中国现行的相关标准,李洁表示,目前我国对邻苯二甲酸酯进行的检测中,毒性测试量化具有一定的难度,并且很难鉴定是引入该成分还是添加的。并且正是由于目前暂无标准的检测方法,国家也暂时未出台对邻苯二甲酸酯限量的标准,因此现在所做的检验都是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上的要求进行的。检测和监管都没有铁律可以执行。因此,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的化妆品“至少目前不会被要求下架,李洁说。

李洁表示,在欧盟和美国的一些地区,邻苯二甲酸酯已被禁用。据了解,美国FDA虽然没有禁止在化妆品中添加邻苯二甲酸酯,但是美国商品标签法案明确要求,若化妆品中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必须在标签中明确标出,使消费者有了解并选择的权力。欧盟于1999年便正式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用品及玩具中三类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含量进行严格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且违规的上架产品均被问责并召回。

财讯网日前就此事发表评论文章称,“消费品安全领域没有检测标准”只是不负责任的借口,掩盖了深层次的矛盾和制度安排的不足。消费品的安全不能掉以轻心,监管的一点点疏忽都可能酿成代价巨大的公共安全事件。而如何定论该项调查报告,如何对发现致癌物的产品及时进行处理,如何亡羊补牢地完成检测、鉴定技术攻关或者是引进、制定出契合国内实际的标准和规则,无疑最为迫切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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